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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http://jedi.org/blog/archives/002592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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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開金鑰密碼法給解決了。由 Whitfield Diffie 和 Martin Hellman 在 1975 年所提出。
公開金鑰密碼法是一種非對稱性的結構,它使用了一對金鑰來進行加密:一把用來加密資料的公鑰,以及相對應用來解密的私鑰、或也稱作密鑰。你把你的公鑰發表到世界各處,同時保密你的私鑰。任何取得你的公鑰複製的人都可以加密出只有你才能閱讀的資訊。即使你從未遇到那個人也一樣。
在運算上要從公鑰追溯出私鑰是不可能的。任何持有公鑰的人都可以加密資訊,但是無法進行解密。只有擁有相對應私鑰的人才能夠將訊息解密。
數位簽章
公開金鑰密碼法的一個主要好處是它提供了一種數位簽章的方法。數位簽章允許資訊收件者來驗證資訊來源的可信度,同時驗證資訊本身是否完整。也就是說,公鑰數位簽章提供了證明和資料完整性。數位簽章同時提供了不可否認性的證明,也就是說它可以避免資訊遞送者否認自己曾經送出過那樣的訊息。這些密碼法的功能正是隱私權的基礎,不多也不少。
數位簽章的功效就和親筆簽名一樣。然後親筆簽名很容易被偽造,而數位簽章幾乎不可能被偽造,而且還能夠證明文件的內容和剛被簽署的時候保持一致。
有些人傾向於使用簽署更勝於加密。例如說,你並不在乎任何人知道你剛存了 1000 元到你的戶頭裡,但是你很想確定和你打交道的傢伙市銀行的出納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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